Page 4 - 95年蜂農教育及外銷蜂產品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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輸出蜂產品安全管理體系
(一)台灣蜂產品輸出農藥殘留管理流程
輸出蜂農、出口業者及外銷集貨場登錄→輔導蜂農整合性生產
→分組取樣送檢農藥殘留→檢驗合格者,將各組樣品混合包裝輸
出 。
(二)台灣蜂產品輸出農藥殘留管理體系
1.輸出蜂農、出口業者及外銷集貨場登錄
(1)請出口業者於期限內提報外銷蜂農名單、合作意願書及外銷集
貨地點送縣政府彙報農糧署審核。
(2)審核通過之輸出蜂農及出口業者將上農糧署網站公告。
(3)核准輸出蜂農將給予各別蜂農條碼。
2.輔導蜂農整合性生產
外銷業者與供貨蜂農依相關良好養蜂作業規範,做好安全品質管理及
生產紀錄,依約收購外銷。
3.加強產銷作業安全用藥管理監測
(1)生產期間由輔導單位針對外銷產品做不定期抽樣檢驗。
(2)出口業者應於出口前 15 日,取樣送檢驗單位 分析。
4.生產履歷內部稽核
(1)指導蜂農按實記錄用藥情形,包括施藥時間、藥劑名稱、使用
倍數、施用方式等。
(2)由出口業者與蜂農所屬農會共同監督及稽核生產作業及記錄。
(3)農糧署、縣政府、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負責不定期查核。
5.加強出口業者自律
(1)整合出口業者共同約束,訂定自律公約,出口貨源取自登錄蜂
農 。
(2)若出口蜂產品被國外檢出不合格者,將取消登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