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 - 95年蜂農教育及外銷蜂產品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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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件 二 外銷蜂產品登錄及安全品質監測管理分工
(一)政府輔導事項
1.建立蜂產品產銷雙方登錄制度及外銷蜂產品田間監測與管制通報機
制 。
2.輔導蜂農、養蜂產銷班與出口業者落實蜂產品產銷作業安全品質管
理 。
3.指導蜂農有關蜜蜂病蟲害之防治技術及產銷履歷紀 錄,並不定 期
查核產銷履歷紀錄及藥劑使用管理
4.監督出口業者集貨前依個別蜂農之蜂產品抽樣送檢農藥殘留,符合
輸入國規定者始可予集貨外銷,並作好驗收蜂產品的貨源追溯紀
錄 。
5.由外銷蜂產品技術諮詢輔導小組,對登錄之蜂農及出口業者 ,提 供
蜂產品安全品質等技術諮詢輔導服務或赴現場指導。
(二)出口業者實施事項
1.出口業者貨源務必取自農藥抽檢合格之契約蜂農或養蜂產銷班集貨
出 口 。
2.與蜂農或養蜂產銷班簽訂合作意願書,依約定數量 、規格、品質及
收購時間、地點收購符合輸入國農藥殘留基準之蜂產品。
3.會同產銷班班長監督、查核蜂農之蜜蜂病蟲害防治情形及產銷履
歷 。
4.逐一採取契約蜂農之蜂產品,其農藥殘留符合輸入國農藥基準者,
始可予集貨外銷。
5.於外銷蜂產品包裝上黏貼辨識條碼,以利貨源追溯管制。
(三)蜂農實施事項
1.配合出口業者申請外銷蜂產品登錄,做好安全品質管理及產銷履歷
紀 錄 。
2.詳實記錄病蟲害防治情形及蜂產品採收量。
3.保留安全品質管理資材、交易收據。
4.配合政府田間採樣送驗及不合格者之追蹤教育與管制查處作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