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8 - 95年蜂農教育及外銷蜂產品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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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  件   二  外銷蜂產品登錄及安全品質監測管理分工


     (一)政府輔導事項

                1.建立蜂產品產銷雙方登錄制度及外銷蜂產品田間監測與管制通報機

                   制  。

                2.輔導蜂農、養蜂產銷班與出口業者落實蜂產品產銷作業安全品質管

                   理  。

                3.指導蜂農有關蜜蜂病蟲害之防治技術及產銷履歷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錄,並不定 期

                    查核產銷履歷紀錄及藥劑使用管理

                4.監督出口業者集貨前依個別蜂農之蜂產品抽樣送檢農藥殘留,符合

                    輸入國規定者始可予集貨外銷,並作好驗收蜂產品的貨源追溯紀

                    錄  。

                5.由外銷蜂產品技術諮詢輔導小組,對登錄之蜂農及出口業者 ,提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

                    蜂產品安全品質等技術諮詢輔導服務或赴現場指導。

        (二)出口業者實施事項

                1.出口業者貨源務必取自農藥抽檢合格之契約蜂農或養蜂產銷班集貨

                  出  口   。

                2.與蜂農或養蜂產銷班簽訂合作意願書,依約定數量 、規格、品質及

                  收購時間、地點收購符合輸入國農藥殘留基準之蜂產品。

                3.會同產銷班班長監督、查核蜂農之蜜蜂病蟲害防治情形及產銷履

                  歷  。

                4.逐一採取契約蜂農之蜂產品,其農藥殘留符合輸入國農藥基準者,

                  始可予集貨外銷。

                5.於外銷蜂產品包裝上黏貼辨識條碼,以利貨源追溯管制。

        (三)蜂農實施事項

                1.配合出口業者申請外銷蜂產品登錄,做好安全品質管理及產銷履歷

                  紀  錄   。

                2.詳實記錄病蟲害防治情形及蜂產品採收量。

                3.保留安全品質管理資材、交易收據。

                4.配合政府田間採樣送驗及不合格者之追蹤教育與管制查處作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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