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 - 烏殼綠竹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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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重種;  另可在第  3  年後,  在株與株間種植新苗,  待隔年,  新苗長成後,  再將


            老竹廢耕。農民為節省成本及縮短停產時間,  較多人採用第  2  種方式。


            三、留母莖



                  定植成活約半年後,  選留優良母莖


            2~3  支,  並於竹欉週園(直徑約  2  公尺)覆蓋稻


            草、竹葉等,  其上再覆蓋黑色塑膠布保溫及保


            濕。約  10~12  個月後開始產筍。母莖留太多,



            會延後產筍期,  筍量雖多,


            但  筍  體  較  小  ,    且  產  筍  期  短  。  留  新  母  莖  位  置  也  會  影  響  產  筍  量  及  筍  的  品  質  ,    第   1

            年


            留 對 稱 兩 支 母 莖 ,   第   2  年 留 十 字 對 稱 的 兩 支 ,   之 後 最 少 去 除   1  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    1
            年 母 莖 ,



            此時田間約  3~4  支母莖,  繼續第  2  年生產。


            四、施肥



                  新植筍園,  於種植後,  應施用有機質肥料,  每公頃施用  20  公噸,  環施於


            竹欉四週,  與土壤充份混合。施追肥時,  於竹欉周圍開溝,  深約  20  公分,  4~8



            月間分  4~6  次施用。竹筍食用部分為地下莖的嫩芽,  纖維質愈細愈好,  因此,  肥料的使


            用偏重氮肥,  使用混合化學肥料,  氮、磷矸、氧化鉀比例約為  4:  1:  3,  或使用台肥  1



            號或  5  號肥,  每次每公頃施用約  600  公斤,  然後覆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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