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 - 烏殼綠竹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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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重種; 另可在第 3 年後, 在株與株間種植新苗, 待隔年, 新苗長成後, 再將
老竹廢耕。農民為節省成本及縮短停產時間, 較多人採用第 2 種方式。
三、留母莖
定植成活約半年後, 選留優良母莖
2~3 支, 並於竹欉週園(直徑約 2 公尺)覆蓋稻
草、竹葉等, 其上再覆蓋黑色塑膠布保溫及保
濕。約 10~12 個月後開始產筍。母莖留太多,
會延後產筍期, 筍量雖多,
但 筍 體 較 小 , 且 產 筍 期 短 。 留 新 母 莖 位 置 也 會 影 響 產 筍 量 及 筍 的 品 質 , 第 1
年
留 對 稱 兩 支 母 莖 , 第 2 年 留 十 字 對 稱 的 兩 支 , 之 後 最 少 去 除 1 支 前 1
年 母 莖 ,
此時田間約 3~4 支母莖, 繼續第 2 年生產。
四、施肥
新植筍園, 於種植後, 應施用有機質肥料, 每公頃施用 20 公噸, 環施於
竹欉四週, 與土壤充份混合。施追肥時, 於竹欉周圍開溝, 深約 20 公分, 4~8
月間分 4~6 次施用。竹筍食用部分為地下莖的嫩芽, 纖維質愈細愈好, 因此, 肥料的使
用偏重氮肥, 使用混合化學肥料, 氮、磷矸、氧化鉀比例約為 4: 1: 3, 或使用台肥 1
號或 5 號肥, 每次每公頃施用約 600 公斤, 然後覆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