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免費供應本鄉各機關開會場所佈置之花卉,免費贈送給本鄉舊庄 國小所興建蘭園種苗三 ○ ○ 株 。 (二)榮聘為大埤鄉舊庄國小家長委員及園藝花卉工業理事。 (三)協調村民利用空地之規劃來設置小型簡易蘭花栽培園,且廉價供 應種苗,增加村民生活情趣。 (四)配合美化、綠化社區環境,不遺餘力。 (五)熱心公益樂捐社區活動中心二萬元。 三、其他: (一)擔任蘭花研究班書記,服務農友。 (二)七十七年二月參加日本花展獲獎,爭取國家榮譽。 (三)潛心研究蘭藝傑出,足為青年留村從農楷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