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服務社區及公益事業籌建活動中心捐獻四萬元,為鄰里稱 道 。 (二)提供私有土地二百坪興建產業道路以利農產品運輸,功在鄉里。 (三)擔任農事研究班班長十八年,農事小組長 十一年,貢獻地方農 業,任勞任怨,為村裡傑出領導人才。 (四)經常出錢出力,救濟貧困,每年捐獻慈善事業十五萬元以上。 三、其他: (一)中華民國國際農村青年交換一九八 ○年代表。 (二)擔任二屆員林鎮農會農事小組長。 (三)核心農家洪場經營記帳與農情觀測員。 (四)育苗中心負責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