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 - 95年農糧署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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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維持國內稻米供需秩序


                     1、稻米進口管理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有效管理稻米進口量及降低外國進口米對市場之衝擊,9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我國稻米輸入維持關稅配額制,配額內進口數量共14萬4,72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  噸   糙  米  量  ,  其  中  65%   由  政  府   進  口  ,  除  少  數  以  買  賣  同  時  投  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SBS)方式釋出外,其餘納入公糧統籌處理;餘35%之民間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配額,由業者競標進口權利金,依權利金出價高低順序取得進口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米配額,藉由標售權利金方式,縮小進口米與國產米之價差。95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年民間米配額計分3次分配,標售權利金平均為每公斤12.93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2、調節供需穩定糧價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基於國家糧食安全,經由稻穀保價收購制度及政府進口米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購,配合國內稻米產業結構調整及健全的產銷與進出口管理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系,所掌握之安全存糧,依市場需求適時適量釋出,平衡國內稻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米市場供需,穩定糧價。95年國內稻米產量增加,政府進口米釋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出量調減為3.1萬公噸,國內糧食供需平穩。另為降低開放稻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口對國內產業衝擊,除繼續推動稻米產業結構調整及提升國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米競爭力外,並視市場榖價變動情形,適時啟動價格穩定措施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包括加強辦理收購農民稻穀、輔導辦理農民稻穀寄倉服務等,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調節國內供需及維護農民權益,95年國內稉種稻榖平均每公斤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.93元,較輔導收購價格高出5.2%,較加入WTO前5年(86-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0)平均每公斤18.54元則高出2.1%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3、糧商輔導與管理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95年底依據糧食管理法及糧商管理規則規定,已辦妥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記之糧商家數共計7,448家。糧商經營項目中從事零售者6,831家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92%為最多,經營批發者計3,379家次之。鑒於許多碾米業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立地區,由於都市化環境變遷結果,原料不易就近取得,營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本偏高及因環境污染等問題,已無法維持正常經營,為解決糧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商經營困境,協助碾米業者取得用地,輔導糧商申請變更非都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土地作為興(擴)建碾米設備及相關設施,至95年底累計有43家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糧商申請,其中39家已完成變更作業程序,順利取得建(擴)廠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地,3家中途放棄及尚有1家申請案件,正由縣市政府依程序辦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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