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荔枝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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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  同一農民於同一產期內之同類作物不做重覆採樣,除非前次採樣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農藥殘留超量,而列入管制追蹤檢測者,需再次採樣送驗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9.  農民在接受抽樣送驗後,絕不可以再任意噴藥,且需在「95年度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銷供果園農藥殘留檢驗申請單」下方處簽章。(※農戶切結簽章: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生產之果品送檢之後即不再施用任何藥劑。)




                   伍、採樣後處理及寄送方式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果園或集貨場採得之樣品,需放置於藥毒所採樣專用紙袋,對



                   於易受擠壓而流出汁液的果品,在放入紙袋前,可先置入紙盒或塑膠


                   袋,避免樣品破碎流出汁液,樣品需完全置入採樣袋並封緊袋口,避



                   免污染樣品。採樣袋上各項資料務必填寫清楚完整,且請農民簽章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會採人員簽名,以示樣品公正性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遠距離樣品則請採樣人員將所有樣品袋裝入固定規格之紙箱中



                   (如宅急便12  號紙箱,於當日下午五點前以「宅急便」或「宅配通」



                   等低溫快捷運送方式(採貨到付運費方式),寄送至藥毒所進行樣品處


                   理,請注意樣品勿含過多水份,以免會造成腐爛,且應避免事先將樣


                   品採下後囤積,而影響樣品新鮮度,造成失水枯萎及可能導致原有殘



                   留農藥代謝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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