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0 - 95年農糧署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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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發展優質農園產品
(一)植物品種保護與種苗業輔導
1、植物新品種權利登記
為鼓勵研發新品種及引進國外優良品種,增強產業競爭力,
本署依據「植物品種及種苗法」相關規定,加強對育種者權利的
保護,總計受理種苗業者植物品種權申請案83件,審查通過並核
發植物品種權證書50件。
在WTO/TRIPS架構的基本原則下,與日本等7國協議相互
受理對方國民申請植物品種權;其中日本已公告受理農委會高雄
區農業改良場毛豆「高雄六號」植物品種權之申請案,係首宗以
國人為申請人名義向日本申請之案件。另美國及澳洲等2國也達
成相互受理之承諾;歐盟及荷蘭已有進展。
籌組「蘭花產業智慧財產諮詢顧問團」召開顧問諮詢會議,
制定「品種申請授權書及海外品種權專屬授權合約書」提供蘭花
業者簽訂合約之參考外,並輔導台灣蘭花產銷發展協會向荷蘭經
濟部商業司申請以「台灣蘭花生產者基金會」為名義之海外法人
組織,於95年11月3日完成公證,獲准在臨時基礎上協助我國蘭
花業者申請國外品種權,目前已輔導日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
司、中營蘭園、台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台大蘭園等業者計
10個品種向歐盟植物品種事務局(CPVO)送件申辦品種權登
記。
2、種苗業輔導與管理
辦理4場次加強植物種苗標示宣導說明會、1場次行政罰法講
習會、1場次園藝作物新品種檢定作業講習會,落實執行植物品
種及種苗法相關規定,增進種苗業務主辦人執法能力,輔導種苗
業者落實種苗標示。
輔導台灣種苗改進協會辦理第10屆種苗節慶祝大會及種苗相
關專題演講,讓種苗業者掌握國際種苗市場生產現況及趨勢,展
售促銷優良種苗;輔導台灣省拖鞋蘭協會辦理拖鞋蘭新品種展示
暨種苗促銷與市場取向調查活動,促進國內拖鞋蘭種苗產業之發
展。
建立虎頭蘭、國蘭、杜鵑花、瑪格麗特菊、金花石蒜、康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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