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作物施肥手冊
P. 13

水   稻


        參、水稻(農試所)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編著:農  試  所             助理研究員           譚增偉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審查:中興大學                教            授  王銀波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興大學          教            授  陳仁炫





        一、三要素推薦量

           (一)秧苗

             1.育苗箱(克/箱):氮素一期作 1.7,二期作 0.8。磷酐 1.5。氧化鉀 2.4。


             2.秧田(克/坪):氮素一期作 30-40,二期作 15-20。磷酐 50。氧化鉀 50。

           (二)本田

             1.氮素(公斤/公頃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  作  別
                      品  種               地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備           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 期     二  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漏水田北部一和二期分別為 130 和 120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南       110-     90-       中南東部為160-190 和150-180 公斤/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東部       140      120       頃。

           一般稉稻(台農 67 號為例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水田直播用量增加 10-20%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-     90-     3.中南東部一期強酸性土壤減施 20 公斤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北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0      110       /公頃,石灰性土壤增施 20-40 公斤/公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南       130-     100-
            秈稻(台中秈 10 號為例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東部       150      120

        註:(1)較易倒伏之稉稻、早熟稻及圓型糯稻,比照一般稉稻減施 10-20%。
             (2)長粒型糯稻推薦量與秈稻同。

             (3)生產良質米時,氮素用量應較原推薦量酌減 10-15%。

             (4)採用側條深層施肥時,使用台肥 5 號(16-8-12)複合肥料當基肥,氮素推薦量:一期作 80-90,
               二期作 70-80 公斤/公頃,並根據實際需要施用穗肥








             2.磷酐(公斤/公頃)
   8   9   10   11   12   13   14   15   16   17   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