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蓮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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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圃」標章認證制度,  及「產銷履歷」制度,  均以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是其重要目的,  為


             達成此目標,  蓮霧農在病蟲害防治方面應作好下列事項:




             (一)遵守安全用藥原則


             一、施藥防護:  稀釋藥液及噴灑時均須戴塑膠手套、口罩、雨鞋及長袖衣褲以保護自身的



             安全。噴藥後之衣物及身體要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,  以免無意中污染農產品。施藥後殘


             餘藥液和用具應徹底清除或清洗,  避免下次施用藥劑濃度增加或產生污染。


             二、勿隨意混用多種農藥:  農藥混用愈多,  殘留的農藥種類和量將會提高,  即使各種


             農藥殘留皆在容許量範圍內,  安全仍然堪虞。



             三、慎選農藥:  針對病、蟲、草等對象選擇農藥施用,  可參考行政院農委會所編印之「植


             保手冊」選擇使用政府推薦的藥劑,  勿購買過期、無政府許可登記証字號、包裝破損、標


             示不清和無中文標示的低、劣或偽農藥。


             四、遵守安全採收期:  農藥施用有其安全採收期,  確實遵手藥劑標示使用規範進行防治,


             避免農藥殘留等問題危害農產品食用安全,  保障生產者及消費者安全;  若未達安全期即採



             收,  殘留超量的風險高,  政府對安全採收期及殘毒檢驗甚為重視且執行嚴格,  一旦檢驗


             不合格,  除退貨銷毀外,  還要受罰,  如此才能確保消費者健康。


             五、切勿提高濃度噴施:  農藥噴施應依標示,  正確稀釋,  尤其切勿擅自提高濃度,  否



             則作物可能產生藥害受損,  且果實容易殘留農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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