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9 - 蓮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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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圃」標章認證制度, 及「產銷履歷」制度, 均以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是其重要目的, 為
達成此目標, 蓮霧農在病蟲害防治方面應作好下列事項:
(一)遵守安全用藥原則
一、施藥防護: 稀釋藥液及噴灑時均須戴塑膠手套、口罩、雨鞋及長袖衣褲以保護自身的
安全。噴藥後之衣物及身體要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清洗, 以免無意中污染農產品。施藥後殘
餘藥液和用具應徹底清除或清洗, 避免下次施用藥劑濃度增加或產生污染。
二、勿隨意混用多種農藥: 農藥混用愈多, 殘留的農藥種類和量將會提高, 即使各種
農藥殘留皆在容許量範圍內, 安全仍然堪虞。
三、慎選農藥: 針對病、蟲、草等對象選擇農藥施用, 可參考行政院農委會所編印之「植
保手冊」選擇使用政府推薦的藥劑, 勿購買過期、無政府許可登記証字號、包裝破損、標
示不清和無中文標示的低、劣或偽農藥。
四、遵守安全採收期: 農藥施用有其安全採收期, 確實遵手藥劑標示使用規範進行防治,
避免農藥殘留等問題危害農產品食用安全, 保障生產者及消費者安全; 若未達安全期即採
收, 殘留超量的風險高, 政府對安全採收期及殘毒檢驗甚為重視且執行嚴格, 一旦檢驗
不合格, 除退貨銷毀外, 還要受罰, 如此才能確保消費者健康。
五、切勿提高濃度噴施: 農藥噴施應依標示, 正確稀釋, 尤其切勿擅自提高濃度, 否
則作物可能產生藥害受損, 且果實容易殘留農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