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捐資十五萬元興建國民小學校舍,提供四十坪房舍做四建活動中 心及圖書館。 (二)擔任四健會義務指導員,指導四健會員作業與活動,對四健推廣 教育工作貢獻卓著,榮獲全國四健會十大傑出義務指導員。 (三)擔任台南縣將軍鄉四健會愛心社 副社長,對該鄉四健會員與鄉民 之急難救助非常熱心,出錢出力。 三、其他: (一)擔任救國團團委員。 (二)將軍鄉長平國小家長會會長。 (三)擔任台南區漁會四健會義務指導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