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社會公益,每年約捐獻伍萬元予寺廟、教養院及村里道路建 設;七十六年整修農路排水溝計七五二平方公尺。 (二)主動接待荷蘭農業博士等四人及菲律賓草根大使及亞太地區會議 代表二名,增進國民外交。 (三)擔任四健會議指導員,提供實習活動場地二五 ○次 。 三、其他: (一)經濟部農業現代化職業訓練中心七十四年度養豬中級訓練班結 業 。 (二)第二屆南區二品種豬聯誼會總幹事。 (三)核心農民師資班結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