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公益,獲八十一年好人好事代表。 (二)擔任農事婦女研究班及家事改進班幹部,協助農事,家政推廣教 育工作。 (三)月贈千元與急濟功德會,並參與懇答工作。 (四)為安貴女獅會員,經常參與公益工作。 四、其他: (一)協助吾愛吾村及農村衛生保健工作績優。 (二)協助婦聯會及體育會工作績優。 (三)參加家事改進班十九年班長,曾任班長,並在民教班進修。 (四)經常協助村內婚喪喜慶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