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提倡正當休閒活動,並任土風舞班班長。 (二)多次捐獻廟宇增建及救濟貧困。 (三)熱心參與家政推廣工作,曾多次代表鄉農會參加活動,並多次獲 獎 。 四、其他: (一)參加家事改進班三十年,現任班長。 (二)曾任婦女會代表、小組長、及國小愛心服務隊隊長。 (三)青少年即參加四健會表現優異,任四健會義務指導員十五年。 (四)夫婦精心研究藥草,助人約百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