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提供土地一百坪,自費興建集貨場及冷藏庫,供共同委託經營 班、花卉產銷班班員集會、集貨及冷藏用。 (二)提供道路用地五十坪,擴建產業道路,功在社區。 (三)擔任內埔國小家長委員會委員四年,每年捐助貳萬元充實學校設 備 。 (四)擔任后里鄉柔道委員會委員三年,每年捐助競賽基金壹萬元。 (五)八十年接待「泰王山地計畫」專家一行六人,促進國民外交。 三、其他: (一)擔任聯合村共同經營班班長。 (二)擔任后里鄉花卉產銷研究班第五班副班長。 (三)擔任后里鄉農會四健會義務指導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