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 - 椪柑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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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台灣水果輸日農藥殘留管理體系:
1.供果園、出口業者及外銷集貨場登錄
(1)請出口業者於期限內提報外銷日本供果園名單、合作意願
書及外銷集貨場,送縣政府彙整轉農糧署。
(2)由縣政府會同區農業改良場及農糧署分署就轄內農會合作
社場等農民團體所輔導之供果園產銷班進行初審。
(3)由農糧署邀集技術服務團及農藥所等相關單位複審及選定
供果園。
(4)供果園及出口業者名單將上農糧署網站公告。
(5)經確定供果園農戶,給予個別果農條碼。
2.輔導供果園整合性生產
外銷業者與供果園產銷班依據優質供果園標準作業規範,做好
安全品質管理及生產紀錄,依約收購外銷。
3.加強產銷作業安全用藥管理監測
(1)採收前果園農藥殘留抽檢。
(a)出口業者於採收前 15 天逕向農藥所申報採様送檢時間。
(b)農糧署分署會同出口業者抽樣送檢須附生產紀錄影本及個別
果農條碼,抽檢農藥殘留符合日方農藥基準者,始可採收外
銷供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