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作物施肥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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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  、  菸  草  (菸  試  所  )



        (一)三要素推薦量

           1.苗床(公斤/坪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肥    料    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苗  床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肥 36 號(7-21-21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.72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肥 47 號(9-18-27)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.54


           2 本圃(公斤/公頃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菸  區  別                   肥  料  別              氮  素         磷  酐         氧化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肥 36 號(7-21-
                    台中、嘉義、花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           180           18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1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台肥 47 號(9-18-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屏  東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           120           180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)


        (二)施肥時期及方法

           1.苗床


             複合肥料與土壤充分混合均勻後,撒於播種床或植床上,用木板鎮壓,約經1週後

             播種或假植。


           2.本圃

             (1)採用小畦定植者:基肥每公頃施用總量2/3為原則,即台肥36號複合肥料571公

                斤或台肥47號複合肥料445公斤,所餘1/3肥料作為追肥,於小培土時,以雙條

                施肥方法一次施用。


             (2)採用大畦定植者:全量複合肥料當基肥施用,即台肥36號複合肥料857公斤或台

                肥47號複合肥料667公斤,全部一次施完。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  、  桑  樹  (苗  栗  場  )



        (一)三要素推薦量(公斤/公頃/年)

           每公頃施用堆肥4公噸情況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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