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 - 作物施肥手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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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基肥施用餘存之肥料,鉀肥半量及氮肥之4/5至1/2,或未施用基肥者,其氮、磷及

             鉀肥之全量,應於第一次追肥時施用完畢。


           3.追肥配合中耕作業,以機耕施入為原則,施用於蔗苗一側或兩側,並隨即覆土,深
             度9-12公分,宿根施肥深度則在苗位置以下。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   、  食  用  甘  蔗  (台中場)



        (一)三要素推薦量(公斤/公頃)

           每公頃施用堆肥30公噸情況下,


           氮素:750。磷酐:150。氧化鉀:250-500。

        (二)施肥時期及分配率(%)


                   肥料別               基    肥             一    追             二     追            三     追


                   氮    肥               20                 20                 30                 30

                   磷    肥               25                 25                 25                 25


                   鉀    肥               25                 25                 25                 25

                   堆    肥              100                 -                  -                  -


        (三)施肥方法


           1.基肥:開種植溝後施用。


           2.追肥

             第一次追肥於種植後80天施用,第二次追肥於種植後130天中培土時施用,第三次

             追肥於種植後160天大培土時施用。


           3.次量及微量元素(公斤/公頃)

             生石灰600、氧化鎂60、氧化鋅24、硫酸錳24及硼酸10,視實際需要於基肥時施

             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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