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與人合夥從事漁牧綜合經營三 ‧五公頃,飼養肉豬八 ○ ○ 頭 。 (四)擔任豐富家庭農場(六戶農戶共同經營 )場長,協助農民提高收 益 。 (五)農產品參加農會共同運銷,積極配合農會業務。 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協助家政推廣教育工作,成績優良,並多次受獎。 (二)急公好義,樂善好施,經常捐款救助貧困。 (三)熱心協助辦理青少年育樂活動。 四、其他: (一)擔任家事改進班班長十年。 (二)後備軍人青溪夫人。 (三)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後備軍人分會第廿會主任委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