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協助辦理家政推廣工作,成績卓越。 (二)熱心公益,輔導地方公職人員選舉,成績優良,受上級表揚。 (三)爭取開闢產業道路八公里多,促進農業生產運銷,增加農產收 益,造福鄉里。 (四)捐贈農地○ ‧ 一公頃,作為山坡地產業道路,受益農戶二 ○ ○ 多 戶 。 四、其他: (一)擔任家事改進班班長二十餘年。 (二)農事婦女研究班及蔗作研究班班長。 (三)擔任婦女會小組召集 人(七十四年度省婦女會核定為特優小組召 集 人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