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社區事務及美化環境工作,出錢出力。擔任義警維護地方治 安 。 (二)提供土地一五○坪興建產業道路,以利農產品運輸,協助排水設 施之維護。 (三)捐資一萬元建學校禮堂,熱心公益及教育事業。 (四)默默行善,救貧濟孤,雪中送 炭,從不後人。 三、其他: (一)擔任社區理事,鄉農會會員代表,監事及水利會小組長。 (二)養豬研究班班長,核心農民瓜果蔬菜班儲備講師。 (三)核心農家農場經營記帳與農情觀測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