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6 - 2011建國百年神農暨模範農民專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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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四) 全國評選
1. 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成評選委員會,農糧署負責幕僚工
作 。
2. 評選委員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派 (聘)15 位委員組成。由
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,委員包括農委會業務單位主管( 所
屬機關首長) 及外聘學者專家。
3. 經各區農業改良場所評選結果推薦參加全國評選者,幕僚單
位應彙整及檢視參加全國評選之參選人相關資料後,提報評
選委員會評審。
4. 評選委員會評審時,由各區農業改良場就推薦參選人事蹟向
評選委員會簡報。
5. 由評選委員會委員評審選出十位神農。
6. 參加全國評選而未獲十大神農者,列為模範農民。
7.
五、評選工作進度
( 一) 鄉( 鎮、市、區):具參選資格者於 99 年 8 月 1
日 至 31 日期間向生產所在地之鄉 ( 鎮、市、區 ) 公 所 或
農漁會報名,各鄉 ( 鎮、市、區 ) 推薦單位於 99 年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