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6 - 2011建國百年神農暨模範農民專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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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 四)    全國評選




                1. 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成評選委員會,農糧署負責幕僚工


                   作  。



                2. 評選委員會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派  (聘)15  位委員組成。由


                   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,委員包括農委會業務單位主管(  所



                   屬機關首長)  及外聘學者專家。


                3. 經各區農業改良場所評選結果推薦參加全國評選者,幕僚單



                   位應彙整及檢視參加全國評選之參選人相關資料後,提報評


                   選委員會評審。



                4. 評選委員會評審時,由各區農業改良場就推薦參選人事蹟向


                   評選委員會簡報。



                5. 由評選委員會委員評審選出十位神農。


                6. 參加全國評選而未獲十大神農者,列為模範農民。



                7.




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評選工作進度




                   (  一)    鄉(    鎮、市、區):具參選資格者於   99 年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月  1


                   日  至    31  日期間向生產所在地之鄉   (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鎮、市、區 ) 公             所  或



                   農漁會報名,各鄉   (                  鎮、市、區 )            推薦單位於 99  年  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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