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2 - 88年傑出農民專輯
P. 22

二、社會貢獻:




             (一)擔任雲林地方法院榮譽觀護人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擔任義消大隊顧問並捐助經費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協助農事推廣工作擔任班長八年




             (四)供應土地設置班集貨場。




             三、其他:




             (一)八十六年獲頒農產運銷獎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八十六年獲頒現代營農楷模獎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八十七年獲省方頒優秀農業推廣義務幹部獎。




             (四)八十七年獲雲林縣政府頒發農事推廣教育義務工作熱心領導成就



             獎  。




             (五)七十一年獲雲林地方法院頒發辦理觀護人工作績效獎。
   17   18   19   20   21   22   23   24   25   26   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