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農業成就: (一)經營水田一‧五公頃,選用優良稻種,利用自製有機肥,改良土 壤,提高收成。 (二)種植水芋○ ‧ 五公頃,年產量一萬二千台斤,收益約達二十萬。 (三)利用一分地飼養家禽家畜及種植蔬菜,自給自足外,並外賣貼補 家 用 。 四、社會貢獻: (一)捐助孤兒,關懷老人,長達十五年。 (二)協助宗親及鄰近村里辦理婚喪喜慶。 (三)帶動民眾正當活動,協助推動社區發展工作。 五、其他: 八十年當選新竹縣傑出孝悌楷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