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、社會貢獻: (一)任社區衛生環保義指、婦女會理事、清溪婦聯會幹部等職務,協 助推動社區婦女活動,帶動婦女自我成長,提高生活品質。 (二)樂善好施,年捐六千元予星光愛心會,並提供蘭花義賣,以濟貧 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