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成立社區茶葉生產合作社擔任社區理事主席,合作社業務經縣府 考核績優。 (四)民國七十八年參加全省製茶比賽榮獲女子組頭等獎。 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悉力協助家政推廣工作。 (二)熱心社區服務工作,協助鄰里婚喪喜慶,發揮守望相助精神。 (三)協助後備軍人分會會務工作推展,獲頒榮譽獎狀。 (四)經年協助照顧社區內一名精神病患,並爭取民意代表協助將其送 往療養中心。 四、其他: (一)參加家事改進班十六年。 (二)七十九年任橫山鄉婦女會常務監事。 (三)當選八十年青溪夫人楷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