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協助家政推廣工作,多次獲縣鄉級獎勵。 (二)捐助學校作客家子弟獎學金。 (三)捐贈古董文物予客家文物館。 (四)推動長壽俱樂部活動,帶領家政班員造餘育幼院、仁愛之家。 (五)協助社區發展,提昇社區環境生活品質。 四、其他: (一)參加家事改進班三十五年,擔任班長。 (二)擔任婦女會理事、社區媽媽教室班長及文康委員會委員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