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配合政府政策,應用農業廢棄物、稻草、粗糠、石灰製作有機肥
及種植綠肥,改良土壤同時做到環境保護。
三、社會貢獻:
(一)捐地七百平方公尺為道路,使村民出入方便及利農產品運銷。
(二)參加家事改進班十五年,輔導班員熱心參加活動。義務協助農會
辦理七班土風舞,二班瑜珈,義務教授。
(三)為草根大使接持農家,修建住宅並預留一百二十坪作為土風舞及
瑜珈教學用。
(四)熱心公益,捐獻插花給各項活動佈置會場。
四、其他:
(一)歷任家事改進班書記、會計、班長,現代義務指導員。
(二)曾任婦女會理事四年。
(三)歷任婦聯會委員、主任委員、婦工隊長及顧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