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7 - 香蕉宣導講習會參考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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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(5)經確定供果園農戶,給予個別果農條碼。
                   2.輔導供果園整合性生產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銷業者與供果園產銷班依據優質供果園標準作業規範,做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安全品質管理及生產紀錄,依約收購外銷。
                   3.加強產銷作業安全用藥管理監測
                     (1)採收前果園農藥殘留抽檢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a)出口業者於採收前 15 天逕向農藥所申報採様送檢時間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b)農糧署分署會同出口業者抽樣送檢須附生產紀錄影本及個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果農條碼,抽檢農藥殘留符合日方農藥基準者,始可採收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銷供果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c)農藥所針對已附生產紀錄及個別果農條碼者予以檢測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d)農藥所將檢測結果通知集貨場、檢疫處理場、防檢局、國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處、農糧署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須檢疫處理者運至檢疫處理場,出口業者須出示具個別果農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條碼之果園農藥殘留符合日方農藥基準之證明者,始受理檢疫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處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4.貼條碼進行追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無須檢疫處理者,果實採收於集貨場分級包裝後,在包裝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箱上貼條碼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