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農業成就: (一)協助先生種植六公頃水稻,克勤克儉。 (二)於七十二年農民節產品展覽, 產品優良,榮獲當地農會嘉許。 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熱心推展吾愛吾村工作,獲七十四年度縣級第三名。 (二)極力協助家政推廣工作,成績顯著。曾擔任八萬農建大軍講習講 師 。 (三)協助推行家庭計畫工作成果卓越。 (四)捐獻土地二百多坪,供農路拓寬用。 (五)協助社區媽媽教室各項活動,為地方婦女領導人物。 四、其他: (一)參加家事改進班十六年並曾任班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