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擔任四健會義務指導員,指導四健會員花卉栽培技術。 (三)於民國七十四年獲農委會遴選為赴派日本草根大使,促進國民外 交 。 (四)擔任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臺北縣支會理事,協助辦理四健推廣教 育工作。 (五)經常救濟孤兒院、老人院、溫暖之家之善事。 (六)擔任柔道委員會委員,大力推廣全民體育。 三、其他: (一)臺北縣園藝花卉公會理事長。 (二)四健會義務指導員。 (三)中華民國四健會協會台北縣支會理事。 (四)草根大使。 (五)土城鄉農會監事。 (六)柔道委員會委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