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、社會貢獻: (一)在田尾鄉創設新生村葬儀改善會,除可改善農村民俗,促進地方 合諧、團結,並可節省人力、物力。 (二)重視農村育樂活動,主動組隊或遴選人員參加社區運動會、土風 舞競賽及各項活動,且成績優良。 (三)熱心公益事業,時常濟貧扶弱,樂善好施,深獲好評。 (四)擔任班長,協助政府推行各項農業建設工作。 三、其他: (一)擔任農事研究班班長,共同經營班及產銷班班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