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2 - 73年十大傑出專業農民專輯
P. 62

二、社會貢獻摘要:



             (一)認養孤苦兒童四人:自六十九年起以自己微薄儲存之零用金認養


             孤苦無依兒童計四人(如認養收費收據)約新台幣一三、九四 ○



             元,足為愛心楷模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輔導問題青少年三名:以閒暇之時間自社會工作員及親朋好友中


             得悉問題青少年,由友人之介紹去了解問題青少年之性向,以愛



             心、耐心藉種種社交機會及實例、方法去感化,使其改變個人向善


             之優良品德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協助四健會作業組:擔任作業組主席達五年之久,領導會員參與



             鄉內及自辦之各種活動(如營、講習會 ……等等),並自六十九年六


             月起協助義仁村四健會活動中心之成立及推展各項聯誼活動(如桌



             球  友  誼賽等)義務捐獻活動中心夜間照明電費等。




             (四)經常與其他鄉鎮(如新港番路等)聯合辦理會員之聯誼活動(如


             登山健行)藉以增進會員間之情感,達到社會和諧安和樂利。




             (五)年至少辦理一至二次公共服務工作之發揮四健會之精神,領導會



             員辦理社會公共服務。
   57   58   59   60   61   62   63   64   65   66   6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