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擔任桃園縣生命線義工,服務民眾。 (四)擔任衛生所及社區衛生促進委員會義工。 (五)推動環保,教導村民垃圾分類及處理方式,改善農村環境。 五、其他: (一)提供場地設置家政班活動場所。 (二)七十四年參加保健班訓練成績,受省衛生處頒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