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2 - 86年傑出農民專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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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社會貢獻:




             (一)義務指導果農栽培管理方法,應聘為里港、高樹、內埔、坊寮、



             枋山及鹽埔等農會之講師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推行植物保護不遺餘力,榮獲縣政府八十三、八十五年度農民節


             表  揚  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配合農會參加各項活動,參加農業鑑別比賽獲亞軍、農事推廣工



             作優異及優秀農業推廣義務工作等分獲縣農會及改良場表揚。




             (四)提供班員集貨場所,義務服務班員。




             (五)熱心教育捐助家長會基金及畢業典禮禮金。




             (六)捐助屏東啟智協會會費。




             三、其他:




             (一)擔任里港鄉蓮霧產銷班會計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任四健會義務指導員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曾任國小家長會顧問、團管區後備小組組長,現任家長會委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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