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 - 86年傑出農民專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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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社會貢獻:




             (一)協助地方自治為民服務,貢獻良多,經常幫助鄰里排解糾紛,熱



             心公益,不落人後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生產質優山藥,廣為介紹給臺北市市民購用保健蔬茶,吃得新


             鮮、安全、健康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鼓勵農村青年留農,參加農業專業訓練,贊助農會各項活動,奉



             獻心力。




             三  、   其  他:




             (一)歷任士林區農會第六屆、第七屆新安農事小組長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士林區新安里第一鄰鄰長,自民國七十九年起迄今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士林區四健會義務指導員自民國八十年起迄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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