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樂善好施,發動急難救助慕款充作居民車禍撫恤金三萬元。嚮應 社會救助一萬元。 (三)關懷老幼,組織社區老人會,提供活動基金。義務在印製之年曆 上印上失蹤兒童照片以協助尋找。 三、其他: (一)中埔鄉四健義務指導員及共同經營班班長。 (二)嘉義縣仁愛慈善會會員代表。 (三)中華民國槌球協會栽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