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)補助學校田徑出國比賽費用,並捐獻學校家長會一萬五千元,重 視地方教育。 (四)積極從事社會救助,雇用殘障人士,急公好義,不落人後。 三、其他: (一)擔任養豬產銷班班長。 (二)現任農會理事長。 (三)社教工作站推行委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