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潛心研究鰻魚、草蝦、赤鯛魚、金目鱸等養殖技術,年收益約四 百萬元(毛利),並帶動其他農友,增加收入。 三、社會貢獻: (一)先後三次捐地,作為納骨塔、富安宮及開拓道路造福地方。 (二)經常捐款救濟急難民眾,樂善好施。 (三)熱心協助農事、四健、家政推廣教育工作。 (四)熱心協助社區環境整治工作。 (五)熱心推動社區文盲識字研習班。 四、其他: (一)自民國六十二年起即參加家事改進班,現任班長。 (二)曾任鄉婦女會理事二屆,現任常務監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