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 - 82年傑出農民專輯
P. 13

二、社會貢獻:




             (一)熱心服務社區及公益事業,出錢出力,任勞任怨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救濟貧苦,為民義診、樂善好施、年捐獻十萬元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重視地方文化建設工作,負責供應地方各項活動場所佈置所需花



             卉  ,  至  協助美化,綠化社區環境。






             三、其他:




             (一)擔任學校義務指導員,協助農村青年創業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擔任核心農民講師及蘭花產銷班班長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曾任中華民國蘭藝協會台中縣支會委員。
   8   9   10   11   12   13   14   15   16   17   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