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6 - 81年傑出農民專輯
P. 66
二、農業成就:
(一)鼓勵先生辦理農村青年創業貸款擴充鹿舍,繁殖小鹿出售 , 目 前
飼養五十頭,專為生產鹿茸,收入豐碩。
(二)協助先生鼓勵鄉內養鹿戶成立養鹿協會,向政府爭取穩定鹿茸之
銷售與價格。
(三)利用自家山上木材,栽培香菇,年收入十萬元。
(四)原種植橫山梨因收入不敷成本,改栽植梅樹四公頃,年產量貳萬
台斤,年收入約三十五萬元。
三、社會貢獻:
(一)熱心參與家政推廣教育工作,並透過農會中請農村環境淨、綠美
化計畫,擔任委員積極改善當地居住環境。
(二)民國六十九年配合地方建設鹿源橋,捐款五萬元。
(三)樂善好施,時常接濟貧困、捐贈學校、廟寺等。
(四)民國八十年籌募社會放濟金獲縣政府表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