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6 - 81年傑出農民專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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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農業成就:




             (一)鼓勵先生辦理農村青年創業貸款擴充鹿舍,繁殖小鹿出售 , 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


             飼養五十頭,專為生產鹿茸,收入豐碩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協助先生鼓勵鄉內養鹿戶成立養鹿協會,向政府爭取穩定鹿茸之



             銷售與價格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利用自家山上木材,栽培香菇,年收入十萬元。




             (四)原種植橫山梨因收入不敷成本,改栽植梅樹四公頃,年產量貳萬


             台斤,年收入約三十五萬元。








             三、社會貢獻:




             (一)熱心參與家政推廣教育工作,並透過農會中請農村環境淨、綠美


             化計畫,擔任委員積極改善當地居住環境。




             (二)民國六十九年配合地方建設鹿源橋,捐款五萬元。




             (三)樂善好施,時常接濟貧困、捐贈學校、廟寺等。




             (四)民國八十年籌募社會放濟金獲縣政府表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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