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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、農藥殘留檢驗結果通報作業系統
目前最好且經由國家公告、國際認定的農藥殘留分析方法為化
學分析法---「多種農藥殘留同時檢出法」:可定性及定量,其原理
為利用農藥結構與層析管之吸附性進行藥劑之分離鑑定,並利用農
藥結構與檢出器之感應度進行定量檢測。可精確快速地檢測出農民
常用的藥劑,且檢測結果可作為農民教育及食品衛生管理法及農藥
管理法之執法依據,對於本國加入WTO後進口農產品之安全性把關
及本國農產品之出口外銷之成功性確認,均需依賴此法推行。其檢
驗前處理及分析方法與檢測農藥種類均有不同,大致而言均經過切
碎、精秤取樣、均質化、過濾作物殘渣、有機溶劑萃取農作物中農
藥成份、真空加溫濃縮、淨化去除干擾分析之雜質等步驟,而後利
用氣液層析儀及高效液相層析儀分析樣品中農藥殘留種類及各藥劑
濃度。
檢驗報告上將有殘留農藥檢出濃度、台灣安全容許量、及日方
安全容許量。各批次檢驗報告總表以即時傳真方式逕行通知農委會
國際處、農糧署、防檢局及各檢疫處理場,個別檢驗報告將直接寄
給供果園農戶,果農可於各出口業者收購果品時出示合格之檢驗報
告單,以確認符合安全品質標準。出口業者將果品送檢疫處理場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