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 - 95年農糧署年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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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辦理農業天然災害調查與救助作業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年臺灣地區總計發生之農業天然災害,包括4月中旬豪雨、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609水災、7月碧利斯颱風、8月凱米颱風等多次災害,均依規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於中央氣象局發布低溫、豪雨、颱風等氣象警報訊息後,隨即成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緊急應變小組,處理各項災害應變措施,並於期限完成災情查報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計農作物災害損失達31億6 ,200餘萬元。(詳附表一)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年發生之農業天然災害以0609水災較為嚴重,災區範圍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括桃園、新竹、苗栗、臺中、南投、嘉義等6縣及臺南市,經農委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公告為辦理現金救助地區,包括專案補助與單項農作物現金救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助,總計發放農產業救助金3億3,600餘萬元,協助1萬3,220戶受災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農戶復耕復建。(詳附表二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署為提昇災害救助案認定準確度,提高救助效率,95年除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舉辦「農作物天然災害損害程度客觀指標鑑定技術講習」外,並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編印「農作物天然災害損害率客觀指標」及「農作物天然災害救助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手冊」,建立農作物天然災害認定及標準作業程序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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