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9 - 作物施肥手冊
P. 59

(三)施肥方法

        1.基肥:修剪萌芽或嫁接成活後施用基肥、硼砂 5-10 公斤/公頃(視土壤含量而定,不需每


        年施用)及鎂肥(缺鎂之酸性土壤施用氧化鎂 50-80 公斤/公頃,鹼性土壤施用硫酸鎂 300-
        500 公斤/公頃),開溝後條施翻入土中與土壤充分混合。


        2.追肥:各追肥期之化學肥料或堆肥採撒施於株間或行間,並以中耕機進行淺耕使與土

        壤混合,以提高肥效。


        3.硼肥:著生花蕾後至開花期噴施 0.1%硼酸溶液。

        4.鎂肥:視缺乏狀況補充,一般結果期較易發生,噴施 0.2-0.3%硫酸鎂溶液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八、李(台中場)


        (一)三要素推薦量(克/株/年)


        每株施用堆肥 20-30 公斤情況下,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樹    齡                  氮    素                  磷    酐                  氧化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1-3年                     150                     60                     100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4-6年                     300                    150                     200


                     7年以上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0                    300                     500


        註:每公頃以300株計算。

        (二)施肥時期及分配率(%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肥料別                     落葉後                     幼果期                     採收後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    肥                    50                      20                      3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磷    肥                    100                     -                       -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鉀    肥                    50                      -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

                      堆    肥                    100                     -                       -


        (三)施肥方法


        1.基肥應於落葉後10-12月施用,將堆肥及磷肥全量,氮、鉀肥半量以穴施、條施或環
        狀施法施用並覆土。


        2.追肥於幼果肥大期及採收後行之。


        3.土壤pH值5.5以下時,每株撒施苦土石灰5公斤。
   54   55   56   57   58   59   60   61   62   63   64